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除科研实验楼、学生宿舍、教学楼外)空调及新风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14 招标公告 河北

项目详情

招标 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除科研实验楼、学生宿舍、教学楼外)空调及新风工程(暂估价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除科研实验楼、学生宿舍、教学楼外)空调及新风工程(暂估价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投资〔2025〕4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医科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8537.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67597.16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101#图书馆及地下人防工程、102#会堂/教师办公楼、103-1#生命研究中心、103-2#报告厅、103-3#行政楼、103-4#地下及人防工程、501#学生食堂、601#后勤及附属用房、801#、802#门卫、803#门卫、804#门卫、901#连桥1、902#连桥2、903#连桥3。总建筑面积98302.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991.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11.72平方米。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及给排水、供热、电气、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建设地点:梦龙街以东、朱河街以西、天宁路以北、安济路以南。(2)计划工期:各单体工程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12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通知的进场时间为准。(3)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空调、新风工程的室外机、室内机、新风交换机、空气处理机组设备、配套的控制面板、配套冷媒管(含冷媒)、水管、风管、风口、风阀、空调及新风系统设备控制箱(含控制箱到主机配管配线、控制箱出线回路线缆及接头包括配管配线)、配电箱至室内机电源线的配管配线、室内机至控制面板的配管配线、空调及新风洞口封堵、空调及新风系统安装、调试、移交、专业验收等内容。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035.211331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4 09:00:00 2026-09-20 09:0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0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工程平台CA驱动、新工程平台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30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工程平台CA驱动、新工程平台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向河北医科大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王艾迪、邵博、张建国,联系电话:0311-86266499、010-656087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智聪博,联系电话:0311-86958060。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建设管理局
电话: 0311-86323628
电子邮箱: /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除科研实验楼、学生宿舍、教学楼外)空调及新风工程(暂估价项目)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医科大学;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艾迪、张建国 项目负责人: 曹新颜、智聪博
电话: 0311-86266499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695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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