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对高美可半导体设备核心部件研发制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美可半导体设备核心部件研发制造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7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32329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美可半导体设备核心部件研发制造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高美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西区ZKD-006-54-01-02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惠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从事半导体下部电极零部件的生产,并为二期项目配套建设1台5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二期工程主要从事半导体的高精密部件翻新工作。本项目为一期项目,预计年产下部电极零部件300套,项目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日365天,每日3班制,每班8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气包括有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研磨废水和研磨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同超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水、间接冷却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潼湖镇三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