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汉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公开竞价公告_政务要闻
项目详情
为消除老旧业务用车安全隐患,保障业务用车安全,根据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汉寿县汉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一辆业务用车。标的车辆为:车牌号湘JRB613,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31UAAF,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2017年注册登记。成交价款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现欢迎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含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报名参与竞价。车辆按实物现状转让,号牌不随车转让,具体车况以现场查验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汉寿县汉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公开竞价转让汉寿县汉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业务用车一辆。车辆号牌:湘JRB613;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31UAAF;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注册登记时间:2017年,累计行驶里程310140公里。
二、转让金额
1.转让金额(底价):人民币贰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22800.00元),成交价款仅为车辆本体价格,车辆过户、提档、税费、保险、维修等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四、参与竞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人),均可报名参与本次竞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含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资信与财务状况:
竞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备良好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须明确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人为自然人(含个人)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简版即可)或提供具备良好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须明确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支付能力:提供具备价款支付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明确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竞价人为单位的须提供缴纳证明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明确如有虚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价人为自然人(含个人)的无需提供此项内容。
5.信用记录要求:
竞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须在竞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自查结果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后)或就此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6.其他: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7.联合体要求: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9月11日09:00时至2026年9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寿县龙阳镇菱湖路72号农机安全监理站)。
3.获取方式:单位竞买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至上述地点现场领取竞价文件。
4.文件费用:免费获取。
六、竞价申请与文件递交
1.竞价申请:有意参与竞价者,须按本公告及竞价文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同竞价文件获取地点。
4.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价文件,出让人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竞价保证金。
2.信息发布媒介:本次出让公告及相关变更、补充通知(如有)均在汉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各竞价人密切关注。
3.重要提示:请竞价人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未尽事宜以正式竞价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汉寿县汉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龙珠园社区小南门安置小区2期3栋103-107号
联系人:邓仁
电话:18973617500
代理机构: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菱湖路72号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吴彦
联系电话:0736-211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