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农村段二期工程)K27+690岳临高速跨线桥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9-14 招标公告 湖南

项目详情

湘潭市公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农村段二期工程)K23+300-K29+300段跨线桥设计变更事项的请示》(潭路〔2026〕8号)及有关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根据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农村段二期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潭交函〔2025〕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及内容、长沙中路虎臣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农村段二期工程)K27+690岳临高速跨线桥施工图变更设计的审查报告》,及评审会议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审查意见。经审核,现就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G320湘潭绕城线伏林大道至湘乡段(农村段二期工程)K27+690岳临高速跨线桥施工图变更设计》批复如下:
  一、变更原因
  因本项目K27+690岳临高速跨线桥原设计6号桥墩占用X147县道行车道,若按原设计施工,X147县道改路需拆迁附近居民房屋。经相关单位多次协调,拆迁工作推进困难,严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你单位提出:由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原设计改路方案难以实施,请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二、主要变更内容
  变更设计内容包括桥梁上部构造、下部构造、基础及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上部构造:引桥桥梁跨径调整、孔数减少,桥长不变。
  下部构造:主桥中跨3、4号墩新增墩顶系梁;引桥2号墩盖梁倒角调整;引桥桥墩位置调整、数量减少。
  基础:引桥桩基位置调整、数量减少。
  附属工程:引桥支座类型调整、数量减少;取消X147县道改路工程;桥梁防抛网设置范围调整、长度减少。
  1.上部构造(引桥)
  设计变更引桥起止桩号为K27+749.5~813,引桥长度63.5米。
  原设计:3×20米预应力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
  变更设计:2×30米预应力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
  变更后,引桥起止桩号、桥梁长度和桥型不变,桥跨和跨径由3×20米调整为2×30米,桥跨减少1跨,跨径增大。
  2.下部构造
  原设计:引桥下构包括5、6、7号墩和8号台;引桥2号墩和引桥5号墩盖梁倒角为1×0.8米。
  变更设计:主桥中跨3、4号墩新增墩顶系梁;引桥(K27+749.5~813)下构调整为5、6号墩和7号台;引桥2号墩和引桥5号墩盖梁倒角调整为1.5×0.8米。
  变更后,主桥中跨新增3、4号墩墩顶系梁。引桥原设计8号台调整为7号台,桥台盖梁和台身断面尺寸有所增大;原设计6、7号墩合并为6号墩,桥墩由3个变为2个,减少1个桥墩,5、6号墩盖梁断面尺寸增大,6号墩径增大、墩高减少;引桥2、5号墩盖梁倒角调整为与1、6、7号墩盖梁倒角一致。
  下部构造变更一览表
项目名称
原设计(米)
变更设计(米)
主梁
中跨-墩顶系梁
3、4号墩
/
1.6×1.8
引桥
桥台
盖梁
(宽×高)
7号台
/
1.8×1.4
8号台
1.6×1.3
/
台身
(顶/底宽×高)
7号台
/
1.4/5.1×5.46
8号台
1.4/5.1×6.26
/
桥墩
盖梁
(宽×高)
5号墩
2.2×1.5
2.2×1.8
6号墩
1.8×1.6
2×1.8
7号墩
1.8×1.6
/
墩柱
(墩径×墩高)
5号墩
1.8×12.54
1.8×12.24
6号墩
1.4×10.79
1.8×5.16
7号墩
1.4×3.63
/

  3.桥梁基础(引桥)
  原设计:引桥基础包括4个墩台桩基础(5、6、7号墩和8号台),共布设桩基15根。其中每个桥墩布设桩基3根/1排,每个桥台布设桩基6根/2排。
  变更设计:引桥基础调整为3个墩台桩基础(5、6号墩和7号台),共布设桩基12根。其中每个桥墩布设桩基3根/1排,每个桥台布设桩基6根/2排。
  变更后,原设计3个桥墩调整为2个,减少1个桥墩;桥台承台断面尺寸、桩径有所增大;6号墩桩径增大、桩长增加。
  引桥基础变更一览表
项目名称
原设计(米)
变更设计(米)
备注
桥台
承台
(宽×高)
7号台
/
6.8/2.8×2.1
8号台
6.6/2.8×1.8
/
桩基
(桩径×桩长)
7号台
/
1.4×25
8号台
1.2×25
/
桥墩
桩基
(桩径×桩长)
6号墩
1.4×25
2×28
7号墩
1.4×28
/

  4.附属工程
  变更前后引桥支座均采用盆式橡胶支座。
  原设计:引桥盆式橡胶支座49个;X147县道改路300米;桥梁第3至7跨设置防抛网605平方米/170米。
  变更设计:引桥盆式橡胶支座42个;取消X147县道改路;桥梁第3至6跨设置防抛网570平方米/160米。
  变更后,引桥支座减少7个;减少改路工程300米;桥梁防抛网减少35平方米/10米。
  三、变更工程预算
  本次施工图变更设计减少工程内容,为负变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上报预算金额为2437.25万元,若按照原设计图实施,征拆费用需新增22.5万元,预算总金额实际为2459.75万元。本次施工图变更设计上报预算金额为2455.76万元,比施工图设计上报预算减少3.99万元。本次仅对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予以审批,实际预算金额以湘潭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论为准。
  四、其他
  1.涉路工程施工前,应办理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2.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代表制度,加强对设计的动态管理和后续服务,同时强化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监控。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和安全施工措施,严格控制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投资规模,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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