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维保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13 免费信息 山东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维保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行政区域山东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3日 23:42
预算金额¥4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
项目联系电话13605327893
采购单位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32-68628703
代理机构名称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605327893
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拟对 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维保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400,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维保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所运维的信息系统始建于2017年并陆续交付使用,项目现进入运维期,因本项目信息系统由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其核心数据库及历史数据仅由该公司掌握,运维工作只能由该公司承担,若更换运营服务商无法保证历史数据的平稳过度及数据库的数据完整,无法保障医院现有信息业务的平稳运行,因此本项目运维服务只能从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方可满足医院实际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1409室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杨杰、李林、张立军
九、公示期:2026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8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青岛大学心血管病研究所(青岛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联系人:宋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532-68628703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5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山东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31-51769834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嘉信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13605327893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196号和达新都汇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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