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院区及鸿盛院区绿化养护服务成交结果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
项目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院区及鸿盛院区绿化养护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的委托,于2026年09月0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官网(http://www.nmgsyy.cn)发布院内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6年09月09日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院区及鸿盛院区绿化养护服务(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UPZBFW-260901)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院区及鸿盛院区绿化养护服务
项目备案书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6]27377号
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UPZBFW-260901
2.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院区及鸿盛院区绿化养护服务 | 详见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 | 详见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 | 440000.00元 |
1.成交供应商:内蒙古丙申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价格(元):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捌佰元整(¥429800.00) 3.成交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世纪庄园F号楼5层6单元西户 4.采购项目联系人:闫丙申 联系电话:15335570666 | ||||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4.评委:李*(采购人代表)、韩**、孙*。
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4750元收取;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元整(¥4750.00)。
收取对象:采购人。
如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有效期内,按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71-43935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吴根连、乌仁图亚、张旭东
联系电话:0471-623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