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的询价公告(有附件)

发布日期:2026-09-13 免费信息 新疆

项目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
品目
采购单位伊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2日 18: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晓
项目联系电话18599383883
采购单位伊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伊犁河景区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86991055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淼盛苑南门九融国际大厦A座二楼20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99383883
    项目概况                                                    
    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FY-HW20260801  
    项目名称: 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为提升六星街、伊犁河景区旅游品质,优化游客游览体验,实施2026年度伊宁市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提升项目(景区便民设施完善),伊宁市六星街景区、伊犁河景区内需增设垃圾桶、休闲座椅、标识标牌。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犁河景区内
联系方式:15886991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淼盛苑南门九融国际大厦A座二楼201-4室
联系方式:18599383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晓
电 话:1859938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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