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白鹿镇马庙村30.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项目详情
农村土地经营权挂牌公告
受合江县白鹿镇马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方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将交易一宗农村闲置资源,现将本次资源处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委托方 | 合江县白鹿镇马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项目坐落 | 合江县白鹿镇马庙村9社 | |||||
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亩) | 30.25 | 流转期限 | 20年 | 流转价格 | 500元/亩/年 |
当前用途 | 闲置 | 使用用途 | 养殖 | 交易 保证金 | 5000元 | |
标的介绍:合江县白鹿镇马庙村9社30.2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该土地上附着建筑物是一座闲置养殖场,该养殖场系居民雷光辉通过法拍途径获得了资产产权,本次土地经营权流转仅限土地经营权流转,资产的经营及后续管理,由土地经营权及资产所有权拥有者协商解决。 | ||||||
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的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价; 2.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和其他非法经营的项目; 3.请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具体情况请以踏勘的实际现状为准。 4.承租方不得利用该标的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 5.未经流出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及改变使用用途,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转让,需征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6.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7.需满足披露的相关条件。 | |||||
需披露 信息 | 1.竞得方须协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历史拖欠的群众土地流转费23.6万元,环保罚款10万元等) 2. 本次标的范围内现存已建养殖场一座,占地约30.25亩,其地上建(构)筑物权属归雷光辉个人所有(通过法拍竞得)。 竞得方若计划该片土地继续从事养殖经营,须另行立项办理养殖场所有权转移手续,地面建筑处置与法拍人协商,同时确保该养殖场运营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包括建筑安全、资质完备、环保审批等),通过验收后才可投入运营;竞得方不愿再发展养殖业,则需与法拍人协商一致,按相关要求对土地进行恢复治理。 3. 竞得方须每年向村集体缴纳管理费(双方可协商)。 4.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竞得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详细情况请意向方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流入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交易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而影响报名,请流入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保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和系统操作时间。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申请参加本公告多个标的物竞买的,将生成多个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交易保证金须一一对应且足额缴纳。 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号:流入方在报名时由系统为其生成的保证金收款账号 (注:此账号为虚拟账号,项目竞价结束后该账号自动作废) (一)未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成都农交所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验,原则上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出租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都农交所将划转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三)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竞得方收取(如租金按年有递增,成交总金额要包含增量,不含免租期),本次交易服务费直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不足金额则需另行缴纳。 (四)发生以下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交易未成功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成都农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交易公平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5.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 |||||
报名 | 报名时间:本项目公告期内 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网址:https://www.cdaee.com/nccq/) 报名时应提交(实际提交资料以正式挂牌资料为准):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承诺书等(流入方); 2.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附件二),需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的,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三)。 3.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场踏勘表)。 (注:上述文件应提交原件,若无法提交原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意向流入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竞价 程序 | 1.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的,按流出方要求,交易所将重新挂牌或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流入方的,由村委组织竞争性谈判,交易所根据结果向交易双方发放《成交确认书》,并组织交易双方签约。 3.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的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终止交易☑延期□变更交易条件重新公告。 4.竞价规则具体请详见“办事指南”(https://www.cdaee.com/nccq/bszn/020007/020007004/general.html)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仔细在竞价前仔细阅读竞价全部文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的行为视为已认可本次交易内容的全部内容,相关文件自行下载、阅知并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让人提供的标的资料及实物,已对标的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价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严格以现状交付。在竞价完成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及支付相应款项。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当自行核实流转土地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的审查。竞租人报名后,视为其已对土地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土地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 4.交易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挂牌公告、交易方案、流转租赁合同)所涉内容有不一致的以经审查的登记表(流转登记表)为准,有歧义的以流出方(权利人)书面解释为准。 5.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以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雷支书,联系电话:13548362376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13548341167 | |||||
二、委托方承诺本次委托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本项目意向流入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