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政局共青团恩施州委关于开展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9-13 招标公告 湖北

项目详情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主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群众关切的困难问题提供精准化、专业化、项目化社会服务,持续深化恩施社会组织品牌建设,特开展本次公益创投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活动目的
面向恩施州广大社会组织公开征集优秀的公益服务项目,以期孵化出一批有公益心、有实力、有意愿,并能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公益组织;筛选一批能够创新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有效服务的特色项目进行实施。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益路向善·社润恩施
活动时间:202610月至202710
本次公益创投由恩施州民政局主办,恩施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孵化)中心承办,同时负责公益创投项目的组织、协调、宣传、监管等工作。
三、申报主体要求
恩施州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2024-2025年其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并正常运行的银行账号;
5.申报项目内容符合社会组织章程的业务范围
、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
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在州民政局指导下围绕全州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事项设定项目范围及领域。本次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范围为为老服务、关爱儿童、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四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1.为老服务类(7个)。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送餐助餐、居家养老、文娱教育、权益保障等服务;重点面向失独、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与帮扶;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发挥低龄老人余热。结合社区便民服务资源,定期为高龄、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专业义剪、义诊、家电维修、便民缝补等普惠性服务,完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
2.关爱儿童类(6个)。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健康、结对帮扶、权益保障与关爱保护等服务;推进儿童友好型社区建设,营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社区环境。依托楼栋议事会、网格微治理等载体,围绕儿童出行安全、活动空间等社区公共议题组织居民协商议事,动员社区骨干和志愿者参与儿童成长环境维护,构建儿童友好的社区支持体系。
3.社会救助类(6个)。针对残障人士、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流浪人员、突发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以急难救助、就业帮扶兜牢生活底线,以技能培训增强就业本领,以人居环境改造优化安居环境,以乡村带头人培育撬动社会资源,以探访关爱等活动彰显人文关怀,多方联动搭建救助网络。将矛盾调解、心理疏导融入探访关爱服务,借助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入户走访,及时摸排困难群体潜在诉求与矛盾隐患,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在切实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基础上,着力增强困难群体的自我造血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4.公益慈善类(6个)。通过亲情陪伴、邻里互助、社会融入等方式,盘活慈善资源,撬动社会力量;探索“慈善%2B”模式,依托社区义卖、慈善市集、微基金等载体,将公益融入日常生活;发展社区慈善,创新慈善超市运营,搭建物资捐赠平台,让慈善触手可及。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健全积分激励机制,并将积分与微心愿认领、慈善帮扶等项目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使慈善成为身边常态化的温暖力量。
(二)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主办方发布的项目范围,在恩施州内实施,同时还须坚持以下原则:
1.项目设置实施均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经费预算及支出、绩效目标、实施标准要明确、合理、合规;
2.项目实施方应具备场地、设施、团队等项目推进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3.每家社会组织最多可以申报2个项目,实施内容不得与恩施州内的其他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指标内容重复(社会组织需提供购买服务一览表证明以便查验);
4.为助力项目成效展示与影响力提升,项目实施方可通过投稿或供稿方式参与平台宣传,携手做好成果传播工作。
5.项目实施须严格遵照申报方案执行,切实围绕服务群体需求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开展与申报内容无关的事项。
6.项目活动经费不得主要用于搭建舞台、租赁音响设备等非服务性支出,应优先保障直接服务内容和群众受益环节,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项目支持资金额度
(一)资金额度
本次公益创投共计支持项目25个:
领航项目3个:5万元/个,合计15万元
发展项目5个:4万元/个,合计20万元;
青苗项目6个:2.3万元/个,合计13.8万元;
萌芽项目7个:2万元/个,合计14万元;
种子项目4个:开展全流程项目能力提升指导。
发展项目及以上实施年度不能低于1年。
)经费拨付
公益创投资金将分两次下拨。首次下拨为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70.5%,作为公益项目的启动资金。待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的29.5%。项目经费将按照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出预算的部分将不予补偿。
)经费管理
1.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核算,支持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并进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所有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项目标准
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晰,定位精准,采用专业方法回应、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再分配,努力追求社会效益
2.有效性。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满足社会大众的多样化需求,有助于实现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建设和提升;项目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或消除;项目操作模式设计凸显人文关怀,以创新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项目实施中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3.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具有现实性和良好的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实施具有清晰计划及可衡量的成效;
4.可复制性。以培育发展为引领,项目设置需具有可推广和复制价值,可以在条件类似的社区进行推广,能够在辖区社会组织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26年9月12日2026918
民政局发布项目公告,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通过州民政局官网及“恩社孵化基地”公众号下载申报表及附件。
(二)项目评审(2026918日—2026922日)
州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及支持金额。州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在“恩施州民政局”官网和“恩社孵化基地”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专题培训(202610月)
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孵化)中心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打造恩施州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品牌。
(四)项目实施(2026年10月—2027年10月)
州民政局与入围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经费支持,所申报项目不得与现有实施项目合并开展。
(五)验收评估(2027年3月—202710
1.民政局将对支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支持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获选项目主办机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支持、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支持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支持资格;对已经拨付的支持金予以追缴。
3.获选项目主办机构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民政局反馈。民政局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八、申报方式
(一)所需材料
1.《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如实填报《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并准备报名所需材料,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文档格式)至邮箱es[email protected]文件需命名为“XXX社会组织名2026创投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参组织密切关注恩施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孵化)中心公众号微信搜索“恩社孵化基地”加关注的信息动态。
九、申报资料收集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彪
电话:0718-8212982
地址:恩施州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孵化)中心
附件1.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2.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3.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
4.2026年恩施州“益路向善·社润恩施”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载体意见(模板)
5.无违法或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恩施州民政局 共青团恩施州委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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