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重点支持优质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及绩效考核(第一、二、三批)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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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4〕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厦工信规〔2024〕3号文要求,现就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认定(第三批)及绩效考核(第一、二、三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及第一、二批企业资格复验
(一)条件标准
第三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及第一、第二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资格复验,均需满足厦工信规〔2024〕3号文(附件1)第六条所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