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向南陵县光耀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送达《询问通知书》的公告(有附件)
招标公告
安徽
2026-09-10
南陵县光耀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许燕):我局调查你单位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需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我局于2026年9月4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南农(兽药)询通〔2026〕2号。因你单位注册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不在户籍地居住,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其表示在外地务工不能回来领取本通知书,且拒绝向我局透露其工作地点,我局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等。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农(兽药)询通〔2026〕2号《南陵县农业农村局询问通知书》(内容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联系地址:XXXXX技大楼附件:询问通知书第二次.doc南陵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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