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政府公告
招标公告
安徽
2026-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相关规定,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性能和效果,提XXXXX防空警报发放的组织能力,使广大民众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适应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需要,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的具体信号为: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解除警报 连续鸣3分钟。各防空警报点按要求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民众和过往旅客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此公告。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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