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湖南金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竹炭5000吨、生物质颗粒1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决定

招标公告 湖南 2026-09-05
关于撤销湖南金诚生XXXXX公司年产机制竹炭5000吨、生物质颗粒1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决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5项的规定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我局研究,2026年9月2日我局对湖南金诚生XXXXX公司年产机制竹炭5000吨、生物质颗粒1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做出撤销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1日(7个工作日内)。关于撤销湖南金诚生XXXXX公司年产机制竹炭5000吨、生物质颗粒10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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