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园林绿化领域及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详情

  报名起止日期:2026年05月06日9时00分至 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园林绿化领域及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业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26.875万元
  星级评价: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201170316@163.com);
  响应材料纸质版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67号楼二层201(现场递交,现场开标)。联系人:何江敏、李晓娟、周满堂。电话:010-69248172。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10时00分
  交易方式:比选
  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资质(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比选人不接受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金额说明:/
  公告说明:
  1)申请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并按附件格式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并将填写后的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9201170316@163.com),项目单位在收到登记表后,按表中填写的邮箱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申请人;
  2)申请文件数量要求:纸质版正本1套,纸质版副本1套,电子版1套。
  有无回避情况: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申请人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4)未正式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5)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项目内容:本项目由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比选,拟通过综合评分择优选择1家律师事务所,负责生态环境、园林绿化领域及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法律顾问服务。
  凡对本次比选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院2号楼
  联系方式:高老师 010-83508873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9号院67号楼二层201
  联系方式:何江敏、李晓娟、周满堂 010-6924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江敏、李晓娟、周满堂
  电   话:010-69248172

需要专业标书代写?
行业资深编制团队执笔
按合同约定退费 · 加急项目优先排期
查看服务详情 →
提示
安华招标
呼叫客服热线:400-166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