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三圳镇2026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蕉岭县三圳镇2026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1#10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件编号:WH202604430
项目名称:蕉岭县三圳镇2026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14,286.26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蕉岭县三圳镇2026年小型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工代赈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9,014,286.26 | 9,014,286.26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必须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报价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响应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资格审查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4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视为满足。
2.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及由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2月-4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视为满足。
2.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响应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2.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据或发票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3日至2026年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1#101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1#101号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1#10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供应商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报价人的基本条件,最终根据报价人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蕉岭县三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梅州市蕉岭县三圳镇晋元大道148号
联系方式:0753-76875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芹洋半岛奥园梅江天韵1#10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3-2299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 话:0753-2299563
广东万荟信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