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内容的相关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及工作总结,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咨询服务。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投标人应具有财政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须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05-07 至 2026-05-12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4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
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7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14]2506号、财库[2014]68
号);
1.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9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19]1795号、财库[2019]38号);
1.10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57号);
1.11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
1.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13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14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
1.1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1.1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17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
1.18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