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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工[2026]第7号)

发布日期:2026-05-01 招标公告 江苏

项目详情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2026]第7号
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江宁2026GY21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福路以东、盛园路以南地块(NJNBi020-01-018)21906.53工业
1.29≤容积率≤2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15878910(万元)
NO.江宁2026GY22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苏源大道以东、上秦淮大街以西31398.59工业
1.50≤容积率≤2.50建筑密度≤50%20%≤绿化率30238118715(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NO.江宁2026GY21:(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审字(2026)04658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照工业用地管理、登记。(4)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意见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瑞福路以东、盛园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湖熟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 NO.江宁2026GY22:(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资源审字〔2026〕04034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出让,地块内已建建筑面积约8216.29平方米,在符合消防、结构等安全的前提下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面积纳入地块规划指标计算。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委托地块内保留建筑物以评估价格1352.21万元连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在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前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指定的账户缴纳建筑物价款。其保留的建筑物需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产权过户手续由竞得人和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3)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书面同意。(4)该地块可兼容其他生产服务用途(仅限科研、仓储)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该地块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工业用地管理、登记。(5)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复函意见为准。(6)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全程监管。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1、宗地编号:NO.江宁2026GY2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NO.江宁2026GY2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82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江宁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以上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不得联合开发。(二)竞得人所持股份10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21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05月22日起至2026年05月3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30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NO.江宁2026GY21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0时00分 至2026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0时00分 至2026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5月22日10时 至2026年06月01日9时。
2、宗地编号:NO.江宁2026GY22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0时00分 至2026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0时00分 至2026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5月22日10时 至2026年06月01日9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200号1102室
联 系 人:陈秀飞
联系电话:(025)52768051
开户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宁竹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320899991013000556449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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