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省道沈环线(工人北街至泡子沿段)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沈阳市省道沈环线(工人北街至泡子沿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04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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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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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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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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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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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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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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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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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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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7,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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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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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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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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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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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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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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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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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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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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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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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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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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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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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零死亡”,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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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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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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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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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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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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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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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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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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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02黑大线马场至台后段路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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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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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瓦房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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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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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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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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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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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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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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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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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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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鞍山市黑大线(冉家堡至水鸭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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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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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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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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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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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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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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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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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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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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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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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葫芦岛市绥青线(孤山子至卜孟台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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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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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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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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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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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海线(京抚线至于家房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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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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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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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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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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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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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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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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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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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永兴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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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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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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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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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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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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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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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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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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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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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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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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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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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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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1212013201410247(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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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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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02黑大线马场至台后段路面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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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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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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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17G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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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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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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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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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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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2915(道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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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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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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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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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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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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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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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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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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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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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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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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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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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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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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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1212017201714678(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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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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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4线乌奴耳至塔尔气段公路路面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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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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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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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1G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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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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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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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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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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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48620(道路桥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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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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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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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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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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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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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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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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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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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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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竣)工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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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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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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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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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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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1212019202000899(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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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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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葫芦岛市绥青线(孤山子至卜孟台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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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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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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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库盘线后壕至伞家段修复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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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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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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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交安B20G0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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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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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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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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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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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32813(道路桥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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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04月30日~2026年05月0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电 话:024-23907897
邮 编:110005
招 标 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4-23895058
邮政编码:110005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韩金荣、闫晓凤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