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6 至 2026-05-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上传至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必须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财政部关于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2)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3)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的采购政策;
(6)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的采购政策;
(7)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8)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 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 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2.8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