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
项目详情
一、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招标编号:AEONLIFE–2026–020-CWB)已由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实施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
2.3项目概况:
我方作为某私募股权基金单一有限合伙人(LP),现在基金资金无法正常回收。为依法合规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我方投资本金与合法收益足额回笼,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2.4核心服务范围
2.4.1非诉专项法律服务 &","noticeContent":"
一、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招标编号:AEONLIFE–2026–020-CWB)已由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实施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法律服务招采项目。
2.3项目概况:
我方作为某私募股权基金单一有限合伙人(LP),现在基金资金无法正常回收。为依法合规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我方投资本金与合法收益足额回笼,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2.4核心服务范围
2.4.1非诉专项法律服务
2.4.1.1全面法律梳理与证据固化
2.4.1.2法律、合规论证与意见出具
2.4.1.3商务谈判与争议协调
2.4.1.4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
2.4.1.5合规与监管沟通支持
2.4.2诉讼/仲裁代理服务
2.4.2.1案件代理
2.4.2.2程序与执行全覆盖
2.5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退出、资金足额回收、相关争议及法律程序全部完结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本金:600万元及以上。
3.2需提供近两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与2025年),如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需额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未审计说明。
3.3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查询截图。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盖章版承诺函。
3.4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行业相关荣誉证书奖项可作为补充,非必要)
3.5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5)具有基金、投资或金融领域复杂争议解决或非诉退出项目的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证明(需对业绩证明项目进行介绍,包括项目的难点,解决方向,实际效果,合同关键页或法律意见书副本,可脱敏)
3.6 投标人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到两名主要经办律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经办律师),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经办律师近三年(2023-2025)具有基金、投资或金融领域复杂争议解决或非诉退出项目的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证明(需对业绩证明项目进行介绍,包括项目的难点,解决方向,实际效果;合同关键页或法律意见书副本,可脱敏,需体现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经办律师作为业绩证明项目参与人或负责人),同时需提供项目团队的人员介绍(提供人员数量、职级、从业年限等介绍)
3.7能够遵守公司相关保密要求,提供盖章版保密承诺函。
3.8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律师执业证,为律所合伙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3.9拟参与项目的律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参与投标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并出具盖章声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5.4招标文件获取”。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其报名将被否决。投标人需在2026年5月9日11:00前将电子版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vdelin@ailifang100.com,并且邮件中标注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标包、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无实体地点,以邮件为准。
5.3领取方式:资质通过预审后邮件获取。(报名截止时间后统一发送)
5.4申请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下说明的资质等材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经预审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回复标书模板至报名邮箱。
5.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原件,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格式自拟
5.4.3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邮件正文标注即可)
5.4.4需提供近两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与2025年),如供应商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需要额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未审计说明(审计报告/财报需清晰)
5.4.5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查询截图。提供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盖章版承诺函。
5.4.6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行业相关荣誉证书奖项可作为补充,非必要)
5.4.7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5)具有基金、投资或金融领域复杂争议解决或非诉退出项目的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证明(需对业绩证明项目进行介绍,包括项目的难点,解决方向,实际效果,合同关键页或法律意见书副本,可脱敏)
5.4.8投标人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到两名主要经办律师(项目负责人可兼任经办律师),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经办律师近三年(2023-2025)具有基金、投资或金融领域复杂争议解决或非诉退出项目的服务经验,需提供至少2个类似业绩证明(需对业绩证明项目进行介绍,包括项目的难点,解决方向,实际效果;合同关键页或法律意见书副本,可脱敏,需体现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要经办律师作为业绩证明项目参与人或负责人),同时需提供项目团队的人员介绍(提供人员数量、职级、从业年限等介绍)
5.4.9能够遵守公司相关保密要求,提供盖章版保密承诺函
5.4.10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有律师执业证,为律所合伙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5.4.11拟参与项目的律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参与投标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日)内无不良执业记录,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并出具盖章声明。
5.4.12附件-《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资质预审后详见招标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一正二副一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得加密)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连爱立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联系电话:13342277326、0411-39875136
(8)、其他说明
8.1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件)。
8.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招标人: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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