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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处房屋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2026-JWHJSH-G1003)

发布日期:2026-04-30 招标公告 上海

项目详情

某处房屋整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处房屋整修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上海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某处房屋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26-JWHJSH-G1003
2.2建设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
2.3项目概况: 该房屋于1991年建成,建筑面积均为932平方米,东侧门面房、门卫房为砖混建筑,拟对该处5栋房屋进行整修改造。
2.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某处房屋整修改造工程,主要有: 土建与结构加固工程、 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一是将中间主楼、西侧主楼、东侧主楼装修改造,装修面积2688平方米;二是将东侧门面房进行改造,整体调整原用房设施布局,装修面积约481.2平方米;三是将原门卫用房整修改造,装修面积约25.8平方米。(具体工程量、材质、规格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建设单位使用以及保修期内的工程修复等全部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3749736.9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及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二)投标人需要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承诺书)。
(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七)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造价咨询及审核、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第三方公司不可参与投标。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登记。报名登记需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chentianyue9704@qq.com:
1.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 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4.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
5. 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诚信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放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注: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报名地点: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chentianyue9704@qq.com);
6.2以邮件形式提交彩色扫描件的资料(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予发售招标文件。评标时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6.3资料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时需携带材料:
1.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已递交的证明文件。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原件(打印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
3.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以上材料单独封装并随身携带,切勿封装入投标文件中。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详见招标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陈先生、黄先生
电    话:021-58640828、1502643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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