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关于2026年度就业见习补助审核通过人员的公示(第一批)-公示公告(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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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2〕11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南人综〔2023〕8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顺昌县京华合木蝶景湾幼儿园等5家见习单位接收的王家沁等20名见习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符合见习补贴申领条件,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助(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见习时间计算),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及人员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9-7830687。
顺昌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