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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潘玉莲、林跃波、林跃春、林跃俊继承林成志不动产权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招标公告 贵州

项目详情

编号:2026161
继承人:潘玉莲、林跃波、林跃春、林跃俊     被继承人:林成志
因潘玉莲、林跃波、林跃春、林跃俊承被继承人林成志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继承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林成志于2023年10月20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瓮水花桥社区麒龙城市广场B区5幢2-2-4、2-7-1、2-7-2、2-7-3、2-7-4号。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潘玉莲、林跃波、林跃春、林跃俊,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协议,林成志所拥有的瓮安县瓮水花桥社区麒龙城市广场B区5幢2-2-4、2-7-2号房产的产权部分由潘玉莲继承,林成志所拥有的瓮安县瓮水花桥社区麒龙城市广场B区5幢2-7-1号房产的产权部分由林跃波继承,林成志所拥有的瓮安县瓮水花桥社区麒龙城市广场B区5幢2-7-3号房产的产权部分由林跃俊继承,林成志所拥有的瓮安县瓮水花桥社区麒龙城市广场B区5幢2-7-4号房产的产权部分由林跃春继承。继承人承诺,被继承人林成志父亲林宗荣于1975年死亡,林成志母亲冉元珍于1986年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亲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6年5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2789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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