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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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审批后公示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经营场所 | 办理事项类型 |
梅州市博富能科技有限公司 | 管耀新 | 91441422775086022A | 91441422775086022A001R | 2024-09-26 | 自2024年09月26日至2029年09月25日止 | 大埔县三河综合工业生产基地 | 调整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邮编:514000
联系部门: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398329、0753-224931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