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养马街道荷花苑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养马街道荷花苑安置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若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18726210200006645[2026]00027;2.预算金额:884,203.32元;3.采购品目名称: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局,监督电话:028-86360129。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涉及。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天华街125号
联系方式:028-2772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2055号
联系方式:028-86360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涵丹
电话:028-86360238
成都东部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