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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办公家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附件)

发布日期:2026-04-29 招标公告 内蒙古

项目详情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办公家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686-26300K044623N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方进行招标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办公家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办公家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
2.3 本次招标内容:
2.3.1、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公司2026年第四批次办公家具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2.3.2、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2.3.3、供货周期:自系统自动匹配供应商后30天内
2.3.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5、分配比例:签订框架协议后,根据入围单位的排名顺序,原则上进行平均分配
标段
框架货物类别
选定框架入围家数
标段估算金额(万元)
分配比例
1标段
办公家具
3家
300.7626
平均分配
说明:1、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本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按单价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投标人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否决。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 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3.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3.8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所要求地点设立办公地点,确保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可以24小时接通,并承诺需求部门随时前往招标人所要求地点设立的办公地点进行现场核验,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长期在所要求地工作,直至本项目结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在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电子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活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9日起至2026年05月0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 cn:21002/portal/#/)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 招标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招标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招标文件->获取记录及招标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 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 IMPC 包】按钮,下载IMPC 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
4.5绑定CA证书: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 APP扫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5.5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技术支持: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
六、时间安排及解密方式、开标地点
6.1 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6年5月21日上午9:00~2026年5月21日上午10:00
注:①:投标文件解密时,投标人须对商务技术经济标全部解密成功后才能视为解密成功。两步开标项目,第一步评审时只能看到商务和技术标标书,待商务技术初审合格后,且相应流程结束后,经济标标书自动导入进评标系统。
②如截标时间或开标时间有变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交易系统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详见电子交易系统网页界面),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2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呼得木林大街与青工南路交叉口往南100米处路西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白云飞地园区荣仕雅园中园B座4F开标室))。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 APP 扫码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如果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首先登录官网:https://ecp.impc.com.cn:21002,首页下方【下载专区】,点击【参与投标】,下载:
【常见问题解答】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供应商常见问题解答、供应商操作视频及供应商用户手册。 
下载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list/list-only/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1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其他网址转发无效。
八、招标费用
1、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为:
                              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工程
货物
服务
500 以下
1.2%
1.5%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3%
0.25%
0.1%
10000-50000
0.1%
0.1%
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每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
预算3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88.3%。
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按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3、代理公司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款项电汇地址):
账户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00311990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附言请注明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无。
5、场所服务费: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金额为成交金额千分之一,四舍五入到元,不足500元按500元计取。框架招标场所服务费最低缴纳1000元。
5.1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5.2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采购服务平台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呼得木林大街高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荣仕雅园区B座4F
项目负责人:赵工
开票咨询:0472-3397260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纳入供应商诚信管理范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2-3652017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电话:0472-3657652
异议受理邮箱:btgdgswzgyc@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中环国际大厦A座703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
联系人:邓志颖、邢洪超、张超洋
联系电话:18648474544、18947253694
电子邮件:bggm123@163.com
十、其他要求
    无      。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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