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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9 招标公告 辽宁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6〕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道西二线铁岭市西丰县境内。路线起于德林,终于开西界,设计桩号为K0+000-K19+532,全长19.532公里。
该路段于2011年改建,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3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17年中修,加铺4厘米SBS改性沥青混凝土,下设橡胶沥青碎石封层。
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龟裂为主,局部存在坑槽、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铁岭市省道西二线(德林至开西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 投标保证金:1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 最高投标限价:140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 1 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①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及灾害防治、灾毁修复等专项养护和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②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③合同金额是指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载明的金额,如有结算价,以结算价为准。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 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类似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 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tlggzyjy.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年 04 月 30日至 2026 年 05 月 08日,每日 08 时30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邮    编:112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72813077      
 
招 标 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邮    编:112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4-7287009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1号(五楼)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31695917-8521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及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等;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函、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单的彩色影印件;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了银行保函的彩色影印件及银行保函开具银行的官网网站保函验真查询截图,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函申请完成系统截图)、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的彩色影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暗标形式,其编制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9. 1 款的要求。
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不满足招标文件暗标要求,但由于“ 电子交易平台 ”系统设定的原因无法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予以否决的,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均按最低评分标准录入,且不参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
(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15)投标人填写的开标记录表信息与投标函一致。
(1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告知承诺函、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及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精确到个位数的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且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一致。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 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7)投标人填写的开标记录表信息与投标函一致。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的规定
(2)投标人的企业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规定
(3)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的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技术能力:15分 
(4)履约信誉: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总分100分)
评标价:100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2.4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各标段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规则,多计或少计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
本次招标设定3种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每个标段随机抽取其中1种作为该标段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一、评标价(A)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如果投标文件出现以下1~5任一情况,不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1、未按要求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G  %;(G%=90%。)
3、无法确定投标报价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不一致(如分标段);
5、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投标文件存在以上1~5任一情况,但招标人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未发现的,视为计算过程中基础数据取用错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予以修正。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上1~5情况的,均参加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二、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1
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否则,按以下方式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
1、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
评标价初始平均值(B1)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
根据下述区段计算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各区段平均值为该区段内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B2.2为“1.03*B1(不含)~1.035*B1(含)”范围内的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区段平均值(B2)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区段
区段平均值(B2)
1.035*B1<评标价
B2.1
1.03*B1<评标价≤1.035*B1
B2.2
1.025*B1<评标价≤1.03*B1
B2.3
1.02*B1<评标价≤1.025*B1
B2.4
1.015*B1<评标价≤1.02*B1
B2.5
1.01*B1<评标价≤1.015*B1
B2.6
1.005*B1<评标价≤1.01*B1
B2.7
1.00*B1<评标价≤1.005*B1
B2.8
0.995*B1<评标价≤1.00*B1
B2.9
0.99*B1<评标价≤0.995*B1
B2.10
0.985*B1<评标价≤0.99*B1
B2.11
0.98*B1<评标价≤0.985*B1
B2.12
0.975*B1<评标价≤0.98*B1
B2.13
0.97*B1<评标价≤0.975*B1
B2.14
0.965*B1≤评标价≤0.97*B1
B2.15
评标价<0.965*B1
B2.16

3、评标价平均值(B)
(1)按下列公式,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B2.1、B2.2、……、B2.15、B2.16)进行加权平均(B2.1和B2.16权重为0.1,B2.2和B2.15权重为0.3,B2.3和B2.14权重为0.5,其余权重为1.0),得出评标价平均值(B)。评标价平均值(B)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B=[0.1*B2.1+0.3*B2.2+0.5*B2.3+1.0*(B2.4+B2.5+……+B2.12+B2.13)+0.5*B2.14+0.3*B2.15+0.1*B2.16]/[0.1+0.3+0.5+1.0+1.0+1.0+1.0+1.0+1.0+1.0+1.0+1.0+1.0+0.5+0.3+0.1]。
(2)如果某区段无区段平均值,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如:无B2.1、B2.3、B2.9、B2.15等区段平均值,即B2.1、B2.3、B2.9、B2.15以及其权重均等于0,则评标价平均值B=[0.0*0.0+0.3*B2.2+0.0*0.0+1.0*(B2.4+B2.5+……+B2.8+0.0+B2.10+……B2.12+B2.13)+0.5*B2.14+0.0*0.0+0.1*B2.16]/[0.0+0.3+0.0+1.0+1.0+1.0+1.0+1.0+0.0+1.0+1.0+1.0+1.0+0.5+0.0+0.1]。
三、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2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6≤P≤9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10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
四、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3
根据所有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个数用P表示)计算评标价平均值(B)。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1、当P=0时,即所有评标价均低于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则评标价平均值(B)直接为  G%  *C值(最高投标限价的  G%  )。
2、当0<P≤5时,评标价平均值(B)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P=6或7时,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其余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4、当P≥8时
(1)首先,在P个评标价中,去掉P1个最高值和P2个最低值。
①当P=8或9时,P1=P2=1;
②当P=10或11或12或13或14时,P1=2,P2=1;
③当P≥15时,P1=Q1,P2=Q2。Q1、Q2是在取值区间(1~Q)中随机抽取的两个数值,较大的数值为Q1,较小的数值为Q2。Q=INT(P/5),即Q为(P/5)向下取整且最小为1。
(2)然后,将其余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对排列第(1、1+R、1+2R、……、1+SR)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算术平均值为评标价平均值(B)。
R为随机步距,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取值范围为3、4、5。
S为步距个数,S=INT[(P-P1-P2-1)/R],即S为[(P-P1-P2-1)/R]向下取整。
五、评标基准价(D)
D=D=[C*K+B*(1-K)]*(1-Z),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式中:
1、C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B为评标价平均值。
2、K为权重系数,K=[(K1/10)+K2]/10。各标段的K1在开标现场从0、1、2、3、4、5、6、7、8、9等10个系数中随机抽取。各标段的K2在开标现场从0、0.5、1等3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3、Z为下浮系数,各标段的Z在开标现场均从0%、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等21个系数中随机抽取。
2.2.5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百分号前保留7位小数(示例:0.1234567%),小数点后第八位“ 四舍五入 ”。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n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n值按参与商务和技术评分投标人数量的30%(数值向下取整)确定,n值不得小于3,不得大于10。
注: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排名并列为n时,则同时进入第二信封。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施工方案总体描述
6-10
施工方案总体描述具体,内容充实,对项目认识深刻,对施工过程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准确掌握 项目的特点,对项目施工中的关键点、难点,有准确的分析,对重要问题能提出有效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能够合理安排在雨、雪或雾天的施工内容。对保障工期问题有具体措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要。本项最多得10分,最低得6分。
对本项目重难点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
4.8-8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复杂措施理解较深、有针对性措施。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 分
施工队伍及施工组织计划
4.8-8
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队伍对项目施工有较强的技术把握能力和丰富的施工经验;其施工组织计划内容详实,任务明确,对施工有明确的指导作用。对施工工序安排,全面、合理,充分考虑各工序的交叉作业,有保证措施确保计划的全面实施。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
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保证方案和措施
8
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等;工期保证措施包括工期目标、工期保证体系、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包括安全目标、安全制度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平安工地建设等。本项最多得8分,最低得4.8分
文明施工措施
6
针对本项目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表述基本齐全,内容全面并且合理可行的。本项最多得6分,最低得3.6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5分。
项目总工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10分。
2.2.2(3)
其他因素
35分
企业业绩
1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企业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
履约信誉
20
根据最近年度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评分:AA级的得20分,A级的得18分,B级的得15分,C级的得10分,D级的得0分。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A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2.2.2(4)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1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100×1。
评标价得分保留七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八位“ 四舍五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评标办法
本条细化为:
1. 1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首先对第一个信封(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2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 3 家时,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其投标文件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 ”系统设定的原因无法直接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均按最高评分标准录入。
1.3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并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 ,且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 人(含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细分项)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4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排名并列为 n ,则同时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1.5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未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6 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然后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
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在标段中的评标价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则依次按照“履约信誉 ”、“施工组织设计 ”各单项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先后排序,若“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1.7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条第 1.6 款中的先后排序以及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填报的优先次序在各标段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1.8 评标价平均值(B)计算方法、P1(如需)、P2(如需)、R(如需)、K1、K2、Z 等评标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以及评标基准价计算参数的抽取暂定以腾讯会议形式现场摇球抽取或公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会议号,未参加腾讯会议或未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异议视为认同抽取过程及结果,第二信封开标会议结束后对开标过程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 3.1.3 项细化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第 3.6.1 项细化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1)“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投标人信誉情况进行核实;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履约信誉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及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标准、工期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3 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3.5.2 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应按本章3.7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该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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