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拟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年产1万吨鱼蛋白水溶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项目详情
根据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年产1万吨鱼蛋白水溶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4月29日至 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街道迎宾路135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5118369;传 真:5118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年产1万吨鱼蛋白水溶肥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万稼青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茂名市电白区麻岗工业园2号 |
环评机构 | 中山市晟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鱼蛋白水溶肥的生产,采用破碎、酶解、三相分离、研磨(罐装)、陈化、均质、超滤浓缩、纳滤浓缩等工序加工。项目年产鱼蛋白水溶肥1万吨,其中原浆肥4000吨/年、海藻原液肥600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为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清洗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生产废水收集池暂存后,直接回用于原浆肥产品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泵送至一套处理能力约2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格栅+调节+AAO+沉淀+消毒)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限值要求后回用厂区绿化灌溉。二、废气:主要为投料工序粉尘废气、水溶肥生产过程及废水收集池产生的恶臭。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投料粉尘属无组织排放,采取原料增湿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及排放量。水溶肥生产为自动线,根据作业方式将厂房车间划分为卸鱼破碎车间、设备房和仓库区。卸鱼破碎为密闭房作业,卸鱼破碎产生的臭气为密闭房整体抽风收集;废水收集池位于设备房,设备房也为密闭车间,密闭房整体抽风收集臭气;物料进入破碎设备后流转直至灌装均为密闭管道及密闭设备内作业,废气经密闭设备直连管道收集;此外,废水收集池位于设备房,设备房也为密闭车间。各生产工序产生的臭气经“二级降温中和喷淋+三级除臭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设置冷库临时存放非正常生产工况的杂鱼等,以减少无组织臭气的产生及排放。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三、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搅肉破碎机、齿轮压力泵、离心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管理要求。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生物喷淋废液;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料废包装物、废滤膜、生活污水污泥、车间沉降粉尘。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情况反馈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