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中科和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植物萃取浓缩汁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项目详情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广东中科和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植物萃取浓缩汁新建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梅环兴审〔2026〕4号 | 2026.4.27 | 广东中科和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兴宁天河创新工业园标准厂房D1栋1楼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79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联系电话:0753-3259531 传真:0753-356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