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聘法律服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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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美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山西欧至美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红丝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西美亚国发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欧美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四案,本院审理过程中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机构报名条件
(一)编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律师事务所;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宜从事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情形。
二、提供资料
有意参加选聘法律服务机构的请于2026年5月11日11时前向本院司法技术中心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材料可送交至诉服大厅5号窗口。
申报时注明拟参与本案强制清算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选择机构的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现场随机摇号”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经审核通过的机构均可参加摇号,随机确定3家机构,以摇中先后顺序委托。
四、摇号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2日9时,在本院八号法庭随机选择社会专业机构,请申报机构和当事人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准时参加。
报名联系人:赵志宏 0351-2807812
咨询案件情况,请接洽民五庭郭伟,联系电话:0351-2807618
2026年4月28日